【案情】
2026年10月,被告人刘某称从被害人任某眼中看到了婴灵、小鬼,以需要做法事才能消除为由,骗取被害人任某人民币900元。之后,被告人刘某又分别以请狐仙、送狐仙、请法牌、送法牌、向菩萨忏悔等封建迷信活动为由,先后五次骗取任某人民币4400元。随后,在2026年1月、3月、8月,刘某均利用封建迷信手段分别骗取被害人林某13090元、蔡某1740元和甘某11066元。

【评析】
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封建迷信手段掩人耳目骗财骗物,诈骗对象往往是一些中青年妇女。繁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刘某利用封建迷信,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触犯刑律,构成诈骗罪。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,案发后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,并取得谅解,视其有悔罪表现,可从轻判处。最终,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。
好的愿望当然无可厚非,但绝不能将希望寄托于封建迷信,而是应该自己积极努力改善生活,学习科学知识,提高辨别是非能力,破除封建迷信思想;遇到需要交钱祈福消灾的陌生人,一定要提高警惕,咨询身边人意见,切勿上当受骗。一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,案,切勿放纵犯罪分子。
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振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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